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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9-07 01:37: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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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局党组,对象全局党代表、党员。

二、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和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隔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等情况。

6、党内制度建设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

适合在党内通报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等方式进行;适合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中通报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公开栏、网站、电子屏幕、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