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第一次会议上关于“组织广大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对象rsquo;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创先办《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梅市创先组〔201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局党员中深入开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对象”(下称“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起步之年,全市上下正紧紧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这个核心,积极开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最近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带领广大群众,推动“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需要;是进一步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需要。全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实践者,为我局“十二五”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要与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与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见实效。
(一)强化服务意识。广大党员要把“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三服务”理念,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指导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动,紧紧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这个核心任务,立足本职岗位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学习与服务、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自觉学习、加强学习,积极从基层和群众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努力掌握各种新知识,转变知识结构,增强“三服务”的工作本领,为服务“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奠定知识基础,提供能力保障。
(三)改进服务作风。充分运用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载体,亮身份、树形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改进服务态度,开展微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带头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手续,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争当“三服务”的排头兵。
(四)确保服务实效。站在建设“幸福梅州”的高度,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实际效果好不好为“三服务”的检验标准,立足自身职能和实际,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等现实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主要措施
(一)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各单位要以支部为单位,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就如何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做好“三服务”,集中半天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央、省和市委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认识,提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二)开展一次意见征集。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心、民生热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拿出整改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三)开展一次服务承诺。广大党员要围绕“三服务”,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实际作一次承诺。明确承诺服务事项、完成时间、预期效果等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四)开展一次志愿服务。广大党员要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专业特长,突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主题,认真组织法律咨询、科普宣传、建筑安全、燃气安全、节能减排、住房保障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争当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者。
(五)开展一次扶贫帮困。党组织和党员要把服务群众与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结合起来,立足自身实际,对支部结对帮扶和党员个人挂钩联系对象,深入开展走访慰问,了解所需所盼,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六)开展一次群众评议。要通过召开评议会议、设置意见箱、网络评议专栏、走访群众等形式,以定向邀请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组织服务对象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进行“开门”评议,检验“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把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组织引导所有党员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
(二)加强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各支部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严新,联系电话:2251270)。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党办、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等主要科室的作用,利用局域网、手机信息平台等,大力宣传开展“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引导广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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