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建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9-07 01:31:57   浏览:-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进党委新闻发布工作和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真实、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党务信息。通过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

二、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

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90分钟。

三、发布内容、程序和时限

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需要通过媒体使党员知晓的党内信息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与重点工作相关的问题。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置,需要党员群众及时知晓的事情,可视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

四、有关规定

1、局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熟悉新闻宣传的领导干部担任,同时配备1名联络员。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的资料报市委宣传部备案,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2、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审批制度。新闻发布计划,报市委宣传部审批。

3、局党组将定期研究解决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妥善解决新闻发布机构、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