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梅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执行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执行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