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加快梅州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住建部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将建立梅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通过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业企业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可直接在原稿上修改),并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7日前送我局。
附件:1、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