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5-28 22: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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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3〕4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27日
附件:粤建质〔2013〕44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