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图审查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及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全市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机构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二)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三)送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图审查的各项要素: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及附件,全套施工图;
(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审查机构和审图人员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六)施工图审查合格交付实施后,是否仍有违反法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七)审查人员是否有参加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教育。
二、各有关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供2012年度属地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台账。
(二)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供工商、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内部管理制度、审查记录和审查合格书的台账,并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以备检查。
三、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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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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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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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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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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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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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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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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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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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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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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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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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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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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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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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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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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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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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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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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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各有关单位将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于3月26日下午4:00前报送我局建管科。(联系人:吴庚科,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电子邮箱:mzszjjjgk888@sohu. com)。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