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估价协会,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修订后的《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doc
梅州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