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经研究:我局拟在2020年7月上旬举办2020年度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各项工作由我局委托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培训内容涵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疫情防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城乡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智慧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等课题。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以上通知要求,重视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做好工作安排。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件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