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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公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03 17:52: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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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多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极为严峻。同时,新冠疫情输入风险大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8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工作来抓,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铜墙铁壁;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落实落具体,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始如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毫不松懈抓好重点地区来梅参建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大对国内疫情动态的宣传,倡导参建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尽最大可能减少参建人员不必要流动,不聚餐、不外出,全覆盖核查参建人员行程,全面排查参建人员(含来粤探亲家属)流动情况。

(二)持之以恒做好工地现场管控。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好防控新冠疫情《工地八条》,继续督促做好办公区域、工地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

(三)全力以赴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尽快做到“应接尽接”,实现工地参建人员全员接种,尽早建立免疫屏障。严格把好新进工地人员准入关,所有工地新进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四)开展集中隔离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各级主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属地既有集中隔离场所全面排查,如存在质量安全的实体隐患情况,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评估,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告。

二、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和责任担当,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抓好安全生产

(一)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抓细抓实建筑施工安全防范,监督建筑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紧抓建设单位,突出整治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强令施工企业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等问题。二是重点狠抓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对危大工程六不施工、人员到岗履职和重大时段提级管控等关键环节,突出加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务必从严督促检查。三是抓好涉水工程风险管控,特别是汛期期间要关注气象预报,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四是大力推进“智慧建设”落地,各级主管部门要以“智慧建设”系统平台为抓手,通过平台信息实行差异化监管。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特别是违反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和存在“不会干、不想干、说了不干”的企业和人员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三、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属于常态化监管机制,请各级主管部门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于每月3日前报送相关情况(详见附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至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1:梅州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xlsx

  附件2: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xlsx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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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工,电话:2258280,邮箱:mzs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