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5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