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意见》(粤府办〔2014〕5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7〕1503号)、《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梅市府〔2009〕54号)等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就梅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将梅江区西郊街道黄泥墩社区醉经楼、司马第两处建筑申报列入梅州市历史建筑事宜,认真进行审核。经现场踏勘和专家组评议审定,同意推荐上述两处建筑列入梅州市历史建筑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反馈,联系电话:0753-2302005;传真:0753-2302995;电子邮箱:mzszgck@126.com;通讯地址:梅州市江南团结路11号,邮编:514021。
特此公示。
附件: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