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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公告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店铺公开招租公告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店铺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09 16:42: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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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更多客户有机会参与经营,我中心现拟对以下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招租事项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竞租底价

1泰康路25号,建筑面积112.45㎡(其中非住宅53.93㎡,住宅58.52㎡,整体招租),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1078/(加价幅度115);

2宋塘和美家园27-30号店(整体招租)建筑面积199.00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2587/(加价幅度200);

二、招租期限:叁年。

三、招租程序

 (一)凡有诚意竞租者,请在2022322日前,对该公租房实地进行了解考察清楚,具体详情请到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323上午9:00202232417:30止。梅江区江南梅江二路47号房地产大厦三楼。联系电话:曾先生0753—2223487

 (三)报名:法人和自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报名,并缴交履约保证金1000

   (四)开标时间:竞租人请在2022325日上午930时前将竞标书提交至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2325日上午945现场开标

 (五)竞租方式

1、采用暗标方式,现场开标,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并于当天与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确认书。

       2、中标人不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人资格。我中心将按各意向人竞投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意向人获得承租权。

       3、签订合同: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签订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来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者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受让人资格,重新公开竞租。

、竞租注意事项

 (一)租赁物交付条件以现状为准,参与竞租的意向人应在竞租前考察清楚所参与竞租的相关情况。

 ()不得经营违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行业。

 ()在竞租同等价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如原租户未竞得,须在七日内腾空店铺,及交清房租和水电费,并交回房屋租赁凭证及水电费凭证。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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