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建筑业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梅州市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送至邮箱(mzjz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建筑业稳增长措施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关于梅州市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