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物业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