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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公告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店铺公开招租公告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店铺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07 17:44: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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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更多客户有机会参与经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中心现拟对以下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招租事项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竞租底价:

1华侨新村7号店建筑面积58.30㎡,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496/(加价幅度60)。

2、华侨新村8号店,建筑面积58.77㎡,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500/月起(加价幅度70元)。

3、华侨新村9号店建筑面积21.06㎡,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179/月起(加价幅度20元)。

4、华侨新村10号店,建筑面积64.58㎡,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549/月起(加价幅度60元)。

5、文保路25-1号店建筑面积63.00㎡,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2530/月起(加价幅度60元)。

6、文保路25-2号店建筑面积72.00㎡,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2700/月起(加价幅度70元)。

7、文保路25-3号店建筑面积87.30㎡,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2700/月起(加价幅度90元)。

8、罗卜坪1245号店建筑面积237.90㎡(整体招租),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3806/月起(加价幅度240元)。

9、罗卜坪6号店建筑面积62.19㎡,竞租底价每月人民币995/月起(加价幅度62元)。

二、招租期限:年。

三、招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1221上午9:0020231222下午17:30止。梅江区江南梅江二路47号房地产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陈先生0753—2223487

  (二)报名: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企业参与竞租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报名,并缴交竞价保证金1000

      (三)开标时间:20231225日上午9:45

  (四)竞租方式:采用暗标方式,现场开标。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人,并于当天与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中标确认书。

     四、竞租注意事项:

 (一)竞人应符合招租公告报名条件。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缴纳竞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资格。

 (二)标的物交付条件以现状为准。参与人应事先对该出租标的位置、现状、配套设施等情况作全面了解。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认可,则对自己的报价负责,不得以不了解所竞标的的状况为由后悔。如需进行实地考察,请于20231220日前(节假日除外)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

 (三)请于20231225日上午9:35前携有效证件及填写好的竞标书到我中心会议室参与竞价,上午9:40停止入场。竞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价,代理人须出示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否则不得参加竞价,不按时参加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竞价需按对应店铺的加价幅度整数倍加价,未按要求加价及竞标书涂改的,竞标书作废

 (五)中标人不履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人资格。我中心将按各竞租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竞价人获得承租权。

 (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七)中标人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确认书和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办理或拒签合同则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人资格。

 (八)原租户未按合同约定缴清租金的,不得参与竞租。

 (九)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如原租户未竞得,须在七日内腾空店铺,及交清房租和水电费,并交回房屋租赁凭证及水电费凭证。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二0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