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工作要求,2024年省下达我市市本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共454.97万元。根据专项资金支出内容和总体绩效目标,该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运营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事项等工作。为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和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
附件: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分配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2884538,电子邮箱:mzsf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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