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各类保证金“应清尽清、应退尽退”要求,按照市发改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梅市发改〔2023〕167号)要求,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对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历史沉淀保证金开展了专项清退行动。为此,局官网于7月20日发布了“关于征集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了保证金清理投诉举报渠道;此外,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或代收代管的各类保证金的收取和清退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收取、不按时清退各类保证金的行为。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