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站:
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和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我局于9月26日至29日对部分县(区)开展了2024年“质量月”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上,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能认真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工程质量月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材料抽检等方式,随机抽查了4个在建工地,发现隐患问题44条(其中质量19条,安全25条),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1份扣10分。抽检3个项目9批次钢筋,检测项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抽测3个项目结构柱混凝土抗压强度,均符合要求;抽查2个项目10个梁类纵向受力钢筋砼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均为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质量检测及混凝土质量管控方面:一是受检县(区)未严格落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上传省、市监管平台和检测报告取得省防伪监管码、市二维码等工作要求;二是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未严格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现场制作、养护混凝土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留置在现场等。
(二)施工安全方面。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不紧不实。一是部分地区未认真宣传贯彻部署开展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未严格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二是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部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够熟悉,自查自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质量不高;三是关键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未严格按要求落实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四是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临边洞口、通道口等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未能有效落实预防高坠、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受检县(区)住建部门、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切实抓好隐患整改落实;未受检县(市)要举一反三,对照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二)着力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强化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机制,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抓好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和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样板示范及隐蔽工程举牌验收等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三)着力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进三年行动工作走深走实走细。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年度内至少完成2轮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排查整治。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请受检县(区)住建部门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2024年质量月暨国庆期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