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9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工作要求,省下达我市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本级分配资金共3000万元(每个典型镇600万),分别分配给梅江区(西阳镇、长沙镇)1200万元,梅县区(畲江镇、丙村镇、城东镇)1800万元,专项用于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附表:
梅州市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2244803,电子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表:梅州市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