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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公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解读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23 17:27: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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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一、本文件适用哪些情形?

本通知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但这些地方原本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现在要进行加装的情况。比如,一个依法设立的既有餐饮店的商住楼,之前没有安装专用烟道,现在要安装,就适用本文件。

二、加装专用烟道需遵循哪些标准?

加装专用烟道要按照《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有关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排烟通风、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设计和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加装的烟道既安全又环保。

三、加装专用烟道的程序有哪些?

加装专用烟道的程序包括设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和验收四个环节。

(一)设计环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如果涉及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还应将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明文件。同时,要核实餐饮场所的建筑功能用途,确保加装的烟道符合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油烟排放口的设置也要符合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环节。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需在开工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则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但要在开工前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加装情况。

(三)施工环节。施工单位要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四)验收环节。限额以上的加装工程要按照办理施工许可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限额以下的加装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收,形成书面记录并留存档案,同时将验收记录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加装的专用烟道才能投入使用。

四、加装专用烟道需征得邻居同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烟道装在建筑外立面在办理加装手续前,需取得烟道加装所在外立面位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加装专用烟道意见书。比如烟道经过隔壁住户的外墙,需协商一致。

五、建设单位不确定是否需加装专用烟道时,应如何处理?

建设单位不确定加装专用烟道是否符合规划、环境保护等要求时,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