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梅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站岗位(岗位代码2025001080824、2025001081049)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梅州市市直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3-2251270。
四、资格复审流程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各一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对应报考招聘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中“从事……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工作经历。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