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的通知》精神,结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违反竞争中性原则、妨碍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制度规定的招投标政策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范本需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目录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注1:编号1、2的文件清理,是因《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6号)已经失效。对于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等的公示要求,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等。
注2:编号3、4的文件清理,是因《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起正式生效。
注3:编制5、6、7、8的文件清理,是因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所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