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工作要求,省下达我市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镇第一笔市本级培育资金共5400万元(每个典型镇600万),分别分配给梅江区(城北镇)600万元,梅县区(松源镇、白渡镇、石扇镇、梅西镇、南口镇、石坑镇、隆文镇、水车镇)4800万元,专项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培育。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
附表:梅州市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第三批典型镇第一笔培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2244803,电子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件:
梅州市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第三批典型镇
第一笔培育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