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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度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度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18 18:17: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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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我中心拟在202510月中旬举办2025年度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要求和培训方式

(一)学时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42学时。

(二)远程(网络)培训。

三、培训内容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建人〔2025221号要求,培训内容涵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镇燃气、园林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路桥设计相关标准、建筑设计创作、建设工程抗震、消防、智能建造、模块化集成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粤港澳工程建设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造价控制、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标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评价标准》、《历史建筑安全排查及评估技术标准》、《历史建筑修缮与加固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相关专题。

四、提交资料及培训费用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培训名单电子档(附件发至中心邮箱mzsgjzf@163.com)、纸质各一份。

3、培训费500/人(含资料)。

4、报名缴费时间:通知之日起至1015日。

5、面授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以上通知要求,重视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做好工作安排。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件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附件:2025年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梅州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5918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3-226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