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东莞市“6·7”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采取严厉措施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5〕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7月1日上午前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及统计表格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同时做好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7月上中旬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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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