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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5〕45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5-28 17:56: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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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缓解建筑市场用工供需矛盾,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559号)精神,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调整为79.00/工日。

二、上述定额人工动态单价从201561日起执行。

三、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0753-2252167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5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