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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7〕241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6-05 13:19: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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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在此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加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201765日至622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严禁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67日至8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20日至22 日中考考试期间,每天6时至20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三、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检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时间和噪声控制。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公开曝光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企业和项目。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噪声扰民举报电话:2258280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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