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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7〕250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年第2号台风“苗柏”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6-12 19:5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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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接市三防指挥部通知及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号台风“苗柏”已于61114 时生成,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 /秒)。预计,其较大可能于12日下午到夜间在广东中东部沿海登陆。受其影响,1314日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过程。现就做好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工程建设各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一)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

1.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结构、地下管线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3.在建工地应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必要时坚决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关停措施。

4.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农村建房

要积极指导镇、村开展农房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危旧房屋,发现险情、灾情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搬迁避让或者相应治理措施。

(三)公租房、直管公房

要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的公租房、直管公房,特别是老危旧房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住用安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住宅小区

要督促住宅小区、商厦做好地下车库的防涝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排涝设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排查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重点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等低洼部位,要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一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工作。二是要切实落实好应急救援措施、物资、设备和队伍,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四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统计、上报受灾情况。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12

(联系人:徐永炎,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