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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开展全市医院及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医院及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6-22 16:56: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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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梅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经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医院及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联合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医院及养老机构。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医院及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检查表》(依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编制)。

三、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清单内容开展自查;

(二)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和市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6月份);

(二)抽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有关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对自身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2.自查情况于71日下班前上报(医院向市卫生计生局上报,养老机构向市民政局上报)。

六、整改落实

检查组根据现场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受检单位应整改落实并分别上报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

七、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专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提供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审批及备案的医院名册,并督促相关单位配合自查、抽查及整改工作;

(三)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审批及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册,并督促相关单位配合自查、抽查及整改工作。

检查结束后对相关材料(含抽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医院及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检查表
(梅市建字(2017)65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民政局
2017614

(市住建局联系人:严基波,电话:2244629,传真:2258402

邮箱:mzjzsc@163.com

市卫生计生局联系人:吴正旭,电话:13750580943

邮箱:mzwsyz@126.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郑苑红,电话:2283266,何娟:228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