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梅县区“3·10”毅景都工程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794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通报》要求,依法依规对事故相关主体和责任人作出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我局。
二、请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监管,特别是由广东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广东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
三、结合我局《关于吸取广州“3·25”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7〕12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90号)等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等,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梅县区“3·10”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