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4〕15号)、《梅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梅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办〔2014〕22号)等文件要求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措施执行情况,特别是防火安全和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外墙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
(三)各县(市、区)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等工作情况;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三、检查时间、方式
(一)即日起至12月19日,各企业对本企业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100%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工程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二)12月20日至25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三)12月26日至31日,我局将根据各地开展检查情况,联合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督查(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在督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是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实施动态扣分;二是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实施动态扣分,计入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和落实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检查实效,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应于12月25日前将这次大检查的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