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日前,市委领导就砖瓦窑厂的有关情况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落实批示精神,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三禁”及墙材革新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建散函〔2017〕2990号)和市委办要求,各地要迅速在辖区房建市政在建工地范围内对新型墙材和粘土实心砖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检查及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请于11月13日前报我局建管科,我局汇总情况后统一上报市委办。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孙来胜,联系电话2244028,传真:2242869,
电子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