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严密、拖欠工人工资引发工人群体上访事件,同时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等违规行为作出不良行为通报。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撤销已建立的诚信档案。
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劳务用工管理,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附件:《关于对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和违规施工处罚情况的通报》(兴住建字〔2016〕26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