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建函〔2013〕234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11-12 0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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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的通知》(粤建许〔2013〕134号)转发给你们,省厅决定2013年11月15日起,推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工作。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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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