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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8〕104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汛前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3-06 19:44: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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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2018年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梅市防〔20185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汛前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三防责任制落实。检查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防汛防台风责任书签订、责任人上岗培训情况。

(二)三防预案体系完善。检查施工企业、项目部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情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工作准备、落实情况;

2.加强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外脚手架等的安全检查,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工地边坡、临时工人宿舍的检查巡查,防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项目安全隐患台账、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形式和要求

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当地主管部门核查、各级三防指挥部明督暗查的方式开展。

(一)开展自查。各企业、项目部应对所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开展全面、细致的防汛备汛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二)加强核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面、结果是否属实、隐患处理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经排除等。

(三)明督暗查。做好迎接当地三防指挥部对汛前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的明督暗查。

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汛前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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