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的通报》(粤建科函〔2015〕26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自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管理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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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