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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6〕437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1-24 18:28: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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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嘉应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