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蕉华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粤建质函〔2017〕35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粤建质函〔2017〕3543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