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我局《关于印发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26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暨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34号)要求,9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 “质量月”和下半年暨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统计,全市住建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68人次,检查了116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13份,整改意见528条;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动态扣分: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192份(其中:施工企业33份,项目负责人44份,专职安全员48份;监理企业14份,总监理工程师28份,专业监理工程师28份)。
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9月26日至29日,我局派出两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开展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16年“质量月”和下半年暨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能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部署落实;注重检查实效,对存在问题及时跟踪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依法严肃查处。各责任主体基本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此次督查抽查了16项在建工程项目,发现部分项目未能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两书一牌”制度,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工地现场仍存在诸如安全网材质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和扣件扭力矩检测不合格、深基坑未按要求实施第三方检测、模板支架与施工方案不符、施工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及未做到“四个一”要求、高处作业防护不严、消防器材设置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一是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意见58条,责令限期整改,监理企业、当地住建部门跟踪落实;二是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对3个工程项目的4个责任主体(3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实施动态扣分,计入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 “两书一牌”要求和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有关各方继续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培训和应急工作。督促有关各方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