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7年4月28日发出《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181号),对广东省质量奖(以下简称省质量奖)申报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因建筑业企业今年初次纳入广东省质量奖的申报范围,不符合“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两年以上”的申报条件,为做好今后省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三到五家有意向申报的建筑业企业作为质量奖培育对象,由市质监局进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
二、我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质量奖培育对象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企业填写《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培育对象申报企业名单》(附件),于5月22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协会统一收集申报企业名单后于5月23日前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何思波,联系电话:2258280;
协会联系人:丘雅玲,联系电话:224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