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圳龙岗区“3·19”起重伤害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831号)、《关于珠海市香洲区“3·22”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83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吸取事故教训,对照《通报》所列事故原因和现场存在问题,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133号)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和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7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关于珠海市香洲区“3·22”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