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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7〕150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圳龙岗区“3•19”起重伤害事故、珠海市香洲区“3•22”脚手架倒塌事故等两起事故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4-08 01:57: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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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圳龙岗区“3·19”起重伤害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831号)、《关于珠海市香洲区“3·22”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83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吸取事故教训,对照《通报》所列事故原因和现场存在问题,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133号)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和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47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附件: 关于深圳龙岗区“3·19”起重伤害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珠海市香洲区“3·22”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