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蕉岭县文福镇塔牌600万吨旋窑水泥项目“3·8”事故教训,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至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的主要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有关台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3.按我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51号)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二)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督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 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及拆除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5. 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企业自查、监理单位检查的安全隐患及质安机构检查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和分组
本次督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具体督查时间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工程项目。
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五华县、兴宁市、大埔县、梅县区
组成人员:姚智晟郭俊雄(联络员)刘奕恒罗 锋
第二组:负责督查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梅江区
组成人员:梁建兴林向阳(联络员)章文云李向阳
四、督查结果处理
(一)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动态扣分。
(三)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动态扣分,计入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督查,是对我市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认真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新的起点,认真总结经验,分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长效机制。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