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173号)的要求和质量工作部署,我局定于2017年6月对我市开展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部署推进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9日至20日
二、督查内容
(一)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的情况:
1.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等。
2.工程项目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
3.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等。
4.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施工质量监督机构督促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和质量管理问题落实整改以及按委托权限作出行政处罚情况。
(二)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1.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2.各县(市、区)按照制定的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方案的部署开展情况。
3.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情况,重点核查监督人员、经费保障情况,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培训情况,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4.各县(市、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施“两书一牌”签订等工作情况。
三、督查形式和分组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具体督查时间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工程项目。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负责督查五华县、兴宁市、丰顺县、梅江区
组成人员: 姚智晟郭俊雄(联络员)刘奕恒罗 锋
第二组:负责督查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梅县区
组成人员: 梁建兴林向阳(联络员)章文云李向阳
(二)督查结果处理
督查情况作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认真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质量水平,健全长效机制。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何思波;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