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燃气主管部门,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和督导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78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督导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351号)要求,加强监管,督促辖区有关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好迎接省厅督查的准备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