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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8〕8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1-05 17:41: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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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5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1113日起,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经统计,全市住建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712人次,对136项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大检查期间发现隐患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成,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1份(其中:暂停施工通知书12份),整改意见314条;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动态扣分: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72份;还依据《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6份,计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1127日至30日,我局由局领导带队,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督查了市直和各县(市、区)开展“回头看”检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建设各方主体基本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隐患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督查采取查阅安全管理台账资料、实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了16个在建项目,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回头看”检查工作不够深入,对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部分隐患问题未能有效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二)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和监理单位没有将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完全闭合。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漏洞,尤其是危大工程、施工用电管理以及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同一种隐患问题重复出现,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施工方案与现场不符,未编制方案就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或不按方案施工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施工人员未切实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遵章操作、安全生产意识较差。五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不到位,特种作业证件有效性未进行复核。六是应急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未开展演练或定期开展演练。

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我局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整改意见71条,责令限期整改,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当地住建部门跟踪落实,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25份,扣分项目共36条扣136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督促各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确保闭环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结合我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工作部署,督促有关各方继续深入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应急知识的培训和宣贯,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有关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受检项目情况一览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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