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粤建质〔2017〕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并在每季度末月23日前填写本辖区在建项目《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统计表》(见附件,市直工程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1:粤建质〔2017〕204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0753-2258280,传真0753-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