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扬尘治理、实心粘土砖整治、“创文”、“巩卫”工作部署,做好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按照我局《关于印发2018年梅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8〕427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筑工地粘土实心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8〕428号)等文件工作安排,我局定于9月13至14日对各县(市、区)2018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实心粘土砖整治暨“创文”、“巩卫”工作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和分组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采取查阅资料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个工程项目。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兴宁市、五华县、大埔县、梅江区
组成人员:吴庚科(组长)、郭俊雄(联络人)
市质监站2人
市散办1人
第二组:负责督查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梅县区
组成人员:胡柏平(组长)、林向阳(联络人)
市质监站2人
市散办1人
原则上按分组顺序依次督查,具体督查时间请与各组联络人联系。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1)贯彻落实我局《梅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情况。
(2)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单位的监管和处罚情况。
2.实心粘土砖整治工作
(1)贯彻落实我局《梅州市建筑工地粘土实心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建筑工地实心粘土砖专项整治情况。
(2)对工地使用墙材产品的监管和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单位处罚情况。
(二)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1)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费用及足额支付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六个100%”、出入口及土方作业区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5万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监理工作情况。
2.实心粘土砖整治工作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使用粘土实心砖的情况
(2)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落实材料进场检查、验收、报验等工作,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实心粘土砖进行施工的情况。
(3)监理单位是否未严格核验进场材料,是否存在同意施工现场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情况。
3.“创文”、“巩卫”工作(梅州城区)
(1)工地围挡刊载“创文”、“巩卫”公益广告及清洗、维护情况。
(2)工地现场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和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受检地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等。
(二)负责通知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督查组现场检查和询问。
四、督查结果处理
(一)督促受检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发现扬尘治理、“创文”、“巩卫”措施落实不到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三)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不良行为扣分,计入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
(四)督查情况作全市通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