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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梅市建函〔2013〕142号
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6-28 22:34: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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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3111号)的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面开展检查的基础上,我局于617日至2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现将督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了全市六县一市和梅州高新区,共抽查18项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整改意见共102项,同时对10家施工和监理企业、41个责任人实行动态扣分,扣分事项共133项。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也能够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级、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指导本地区本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能够加强汛期施工的基坑、山边建筑、管道以及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外墙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等制度,并对检查存在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取得较好的成效。从检查施工项目部执行酷暑高温时期工人劳动保护、津贴发放以及工地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来看,各有关施工责任主体均能高度重视,编制了方案和采取一些措施,大部分也能按时发放高温津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保证了建筑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总体上来看,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但督查过程中,也发现各地安全生产水平发展不平衡,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较薄弱,管理上仍存在较多的漏洞和隐患,主要体现在:

(一)未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月”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甚至未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连“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都不清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机构虽然进行了检查,但是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制度流于形式,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施工资料存在代签名的现象;

(三)未按有关规定做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和方案的审批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技术资料与施工现场状况不符。施工现场使用的材质、做法与施工专项方案不符现象,安全检查记录不真实。监理单位对问题的发现及处理不准确不及时,对隐患的整改跟踪不到位;

(五)外脚手架较多脚手板未满铺,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有效防护,连墙件数量不足,转角处、采光井处架体立杆缺失严重,与建筑物间未有水平封蔽,卸料平台的搭设不规范等问题;

(六)出入口、通道口、施工机具的防护棚搭设不合要求,施工洞口、楼梯临边、楼层周边、电梯井口防护不严,防护设施末做到工具化、定型化。

(七)消防水源设置、灭火器材配置不能满足规定要求。

(八)起重机械使用前未按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及验收,维护保养制度不完善。

(九)施工现场未使用TN-S方式配电,用电架设混乱、随地拖拉,使用黄绿双色线做负荷线。施工机具使用倒顺开关等现象。

二、检查结果处理

(一)对本次督查存在问题由各县(市、区)及梅州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75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二)对本次安全检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评分不合格的施工企业:承建兴宁市第二中学扩建工程的兴宁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新蓝天大同新城小区345#工程的广东省丰顺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五华县番禺花园工程的蕉岭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五华县明华花园工程的江西东龙建筑公司、承建梅州伊利冷饮项目一标工程的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承建蕉岭碧桂园翡翠湾一期商住楼工程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三个月,时间自201371日起至2013930日止。

(三)对本次检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建兴宁市第二中学扩建工程的兴宁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柏超、承建新蓝天大同新城小区345#工程的广东省丰顺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海钦、承建五华县番禺花园工程的蕉岭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钟映春、承建五华县明华花园工程的江西东龙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彭敏、承建梅州伊利冷饮项目一标工程的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钱卫平和承建蕉岭碧桂园翡翠湾一期商住楼工程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继武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一年,时间自201371日起至2014630日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对查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二)加大宣传先进和曝光负面典型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不落实整改和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任主体的负面典型予以曝光,增强鼓励先进和警示落后的舆论氛围。

(三)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违规出借资质等行为,加大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与招投标资格准入、企业资质申报挂钩,促使施工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 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