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粤建质〔2019〕17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十个不准”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及时抓好隐患整改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法行为相关材料等,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pdf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zak@163.com)